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是什么?

2023-04-18 16:31:36 来源:法律解答网
一、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是什么

1.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其属于低层次的“一般精神损害”。

2.精神痛苦构态。其虽然也是一般精神损害,从人类区别一般生物来说,却是一种比生物生物形态更高层次的心理形态的损害,这是精神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

3.精神障碍构态,也称神经创伤构态。是指不法侵害公民的精神健康使其遭受了医学上可诊断出的神经疾患形态,通称精神病,这种构态是近年来司法界人士提出的,其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法律上可归属为严重的精神损害。

4.精神法益损害构态。是指权利主体的法定人格权、人身权和其他合法利益遭到不法侵害,造成了精神方面的利益遭受了无形的损害,这种精神法益损害构态,受害人既可能是有生命机体的自然人,又可能是不具有生命机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常不能一概以“肉体痛苦”、“精神痛苦”或“精神障碍”来表达受害人遭受的损害状态。

5.其它非财产损害构态。是指违反契约、违背公序良俗和侵犯财产权等利益所产生的没有财产内容的各种精神利益损害形态。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标签: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 侵权赔偿 侵权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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