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3-04-18 16:31:50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名誉损害赔偿标准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二、离婚名誉损失费赔偿标准

没有离婚名誉损失费赔偿的说法,离婚损失赔偿标准根据实际确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十六条,存在离婚损害赔偿,目前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婚内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二审期间才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标签: 名誉损害 离婚名誉损害 精神损害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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