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内容是什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怎么办理?

2023-06-06 14:50:10 来源:名律网

独生子女的新规定是: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2、依法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标签: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证 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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